虽然整个故事没有什么新意但我还蛮喜欢的,开头两人相遇和恋爱的部分还好,后面因为工作渐行渐远最后决定分手很让人唏嘘,尤其最后餐厅的哭戏,苏打太抢眼了,村花也让我get到了演技
想跟之前吃饭的朋友说,我终于懂时停错觉这首歌好听在哪里了
女主是一个很有趣可爱的人,她真的完全不需要靠某一段关系来确认自己的存在感或者是把谁谁谁当成自己的氧气,所以我喜欢这个结局kkkk
3/5 大量的喃喃自语令人头疼,因为过于注重自我,丝毫不考虑别人的感受,自赏自恋自怜,非常写实的文艺青年病。一个被现实治好了,一个没好。成长不一致,结局也会不一致。作为男主角的投射却无比厌恶过去的自己。结尾对桌部分剧本过于刻意,非常反感。豆瓣er定制,不高分没天理。
最后
终于看了!拖了这么久才看,是因为我工作后的生活状态和小麦工作后越来越接近啊!想保持一些生活趣味都要陷入一种没有为工作及人生负责的轻微自责中。
艺术消费主义也同样是资本世界的逻辑,资本逻辑打败一切。不想承认,但也就这样了。这样的恋爱是一种完美的幻想,但通常也是那样就结束了。挥挥手。但是………人们一定不会真正爱上自己这种人,一切的共鸣都很浅薄,这样的浪漫消费主义生活,就是会被资本逻辑吞噬。
幽默、文化符号运用纯熟。坂元裕二不愧是豆瓣用户,书影音狂轰滥炸,当代流行文化一锅乱炖。前半段用细节去堆两个平行个体的“怪异”他者性,错过终电的一夜漫游很爱在黎明破晓前,爱好和怪怪想法的电波一点一点对上,成为“俩恐龙过马路”情侣。面包会在涂黄油后掉落,校园恋爱会在毕业就职被毒打,后半段偏菲茨杰拉德,电波一点一点对不上,彼此失去感情,变回豆瓣友邻。天竺鼠押井守开口笑耳机蘑菇帝国电影票根做书签黄金神威自助信号灯宝石之国任天堂考里斯马基羊文学,符号都年轻流行,结构上展开变化有始有终,每一个都很戳中年轻文艺人的点,但一直被戳会审美疲劳。太工巧太讨喜,叙事弧太明显,台词太典型,符号塞太满,观感太刻意。我最喜欢的是最后在餐厅目睹和自己相似的年轻情侣,如在镜中,发现自己并不特别,文艺青年的傲慢荡然无存。
后半转折虽有点用力,但确实有种生活一天天挫折恋爱的实感。在电影院里我旁边的陌生男士看哭了…可以想象即将掀起今村夏子的阅读热潮。我一出影院也搜索了《茄子的光芒》,bookmeter上最新评论都是看完电影读的书,读者们纷纷点头说,嗯嗯,确实那时的麦君看不了这本(觉得读者们超投入,很可爱)。
开始也是因为共同讨论了一个不太出名的演员,四年之后知道了他喜欢那个演员是因为胸大🙃
如果是五年前的我看,一定是十分加满。是年轻少男少女要懂得恋爱课题呀,30岁的老阿姨在他们重新坐在咖啡店里时,用手机欢快地放起来高胜美版的往事只能回味,荧幕里的分手情侣哭的稀里哗啦,我却跟着律动。阻挡不了人的成长和变化,那就坦然接受。最后确实很棒。总之老阿姨看,还是这个男的不太行。田螺:这个女的可有思想了,就像我们家宝。我:可不是嘛,男的画啥大饼!
我反正是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喜欢一个性转版的自己。从“俺也一样”到“算了”的恋爱故事因为一点偶然与想象变得充满灵气。五星全给分手戏,太好哭了,眼睛看着屏幕,脑海里却想起当年在瑞士最后一顿芝士火锅的私人记忆。不爱了之后的迷茫与笨拙,对工作环境新人新事的不分享与不关心,不断重温过去的合影却不再有新的自拍,复盘各自为迎合对方曾做过的不真诚的事,最后小心翼翼提分手又在最后时刻试图挽留……打下这条短评的时候还在思考,如果你也看了这片子,最后二十分钟会在想些什么。
太现实了,这不是电影,就是真实人生。两个人会因互相喜欢而在一起,但那仅是最自然而然的第一阶段,后面如何经营这份感情、如何包容对方、如何共度现实人生才是最考验人的,谈恋爱与结婚是两回事,请认真思考并接受这个事实。结尾的分手戏拍得太扎心。
慕名而来,带着纸巾,结果完全无感甚至有点烦男主。大概就是讲俩人学生时期因为聊得来音乐电影文学,爱好啥的出奇一致在一起。
我想起了鲸鱼的朋友们,那些在地下室看寺山修司、莫里斯皮亚拉,还有考里斯马基的下午。
有人会长大,有人不会,剩下的人都是孤独的。
【B+】爱情片中的符号化、标签化当然是必要的,至少在本片里需要更加显而易见的情节标尺来区分生活状态。地点、动作、服饰,都需要前后对照来挖掘更多意义。当然也有不变而贯穿始终的设计——内心独白,从头到尾都是以近乎“绝对”的默契来进行剧作层面的对白,正是这种默契才让后期的疏离显得更加冰冷。还有手机的介入,告白时刻作为真情流露的渠道,只能通过电子窗口来扭曲各自的面孔,才有勇气进行现实层面的凝视(正如告白成功后的变焦);而分手期间,社交讯息却能如此轻易打破微妙氛围,仿佛是另一种心照不宣的逃避。于是男主最终还是选择打破仅剩的「体面」,也正式沦为我所恐惧的形象映射(被生活吞噬后彻底遗忘“热情”的僵化样貌)。好在最后还是走向“俗套”:越轴、推镜、以及来自过去的热恋对照,让这份「体面」有了被修复的可能。
原来所有的豆瓣er都在想,这就是在拍我自己啊。
你以为自己遇到了独一无二的人,其实是消费主义筛选的样品,就像结局遇到的小情侣。他们适合当soulmate ,不适合当lifemate……
22岁的时候遇到你,我们不同的大学毕业到同一家公司上班,讲相似的方言,搭车去公司的偶遇,公司游船上惊讶的你也在这里,从不联系的你深夜短信给我的歌词,以及在公交车聊诗词不想结束,下车就近在站台旁的快餐厅坐下用餐巾纸写诗词。满眼闪着钻石星星的人。如果我们没有在一起过,会不会比现在好太多太多?至少你读过书还会和我分享,而我也可以把耳塞给你,即使在路上走着,也能聊音乐到忘记出行的目的。我们都长大了。也分手十年了。连自己都感受到自己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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