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回忆又不注重故事叙事该怎么建立共情还是需要不断探索的事情/看着美又累 太多设计过的镜头 仰拍 进一步割裂了本来就不强的情感连接 分成短片或许还行 放一起作为长片实在不太行
喜欢这个剧本,表面上是简单的《我11》,内在流动的是一种离开,一种不得不成人,瓜熟蒂落的离开,一种选择,一种万箭齐发,不选不是人的选择。我们不得不走向的岔路口太多了,不见得谁好谁坏,毕竟,情谊也在马斯洛需求理论中,毕竟,活着未必比死了好。想起普希金的那句: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成为永恒美好的回忆。
看到一半睡着了,看完剧本发现那些地方睡过去也不影响理解。全片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头吧。詹米多南拍拍这种角色挺好的,逐渐让我摆脱五十度灰的印象,虽然一开始看还是有点出戏
画面、运镜和配乐都很有特点,虽然是在讲略沉重的过去、但风格很现代,有种“时隔多年再忆起”的印象派感觉,影片故事就一般般,不过又是一位演员出身的导演,很厉害
大型室外情景剧既视感,小男主互动角色,除了爷爷奶奶两个有点人性(妈妈也有点情绪),其他角色感觉都是棋子。家里和街道场景太缺乏生活痕迹了,暴动完路边整洁的比刚铺完沥青还新,可能导演对自己的童年回忆加了超级滤镜吧
很多的耐心撐到後半,一家人是走是留到了迫切的時候,代入感才來。才覺算是真誠的部分。朱迪·丹奇最後的特寫,挽救全片,絕對誠懇地對故人的回望,真的掏心窩了,威力強大。
不可抗力皆因沒有想像力,才那麼需要黑白來補救。《羅馬》都能把幾坨屎拍出不明覺厲的形式感。肯尼去到盡也只是把舞台上的彩色,反射到奶奶的眼鏡上,黑白裡帶點彩,搞得這麼初級。
再混乱落后的城市里,因为伴你长大,总有小情小爱让它有了重量。但家乡终究只是午夜梦回寄托的地方,是人生开始和老去后的归宿,却往往不是被选择的、最值得过的,最精彩的过程。
无法忍受。这样的黑白影像,这样的自传性质的文本故事,很难不碰瓷到《罗马》,但与其相提并论起来完全不能比。同样选取社会动荡大背景下与家庭往事的融合,但本片真的做到了假模假式、工业又刻意。大环境夹杂到家庭中去,但一味通过人物台词过分强调动荡不安,就像糖衣炮弹一样。片子呈现出的不是往日生活而像是流水过程,整体太过割裂,就连冲突与平复都如此儿戏,大环境-小环境没有更好融合。过分强调小男孩作为第一客体视角,将他塞入其他客体的镜头中去。摆出太多没有意义的独特机位,塞了太多不合时宜的往日金曲,就连自传性质的迷影属性也是如此苍白无力。
Aye! 和Nancy在garden theater看的!没有字幕好多听不太懂😅但是还是很好看!| 电影院看见了预告片感觉很棒 竟然是北爱尔兰故事 本精神北爱尔兰人不会错过的...
私人乡愁故事。go, go now, don't look back, I love you
致那些留下的故人,致那些离开的游子,以及所有那些迷失的人。
没去电影院看因为怕我只能听懂十句话(。但总之我自己还是挺喜欢的,北美移民家庭人看到最后还是无法克制地哭了一会
几乎看不到导演的野心,精心布置的街道和不痛不痒的台词同当时新教和天主教之间腥风血雨紧张形成了严重的割裂。全然不能以一句“孩童之视角”掩盖导演过于追求唯美形式的干枯品味。《自己去看》、《穿条纹睡衣的男孩》也都是以孩童视角,在这中间往往传递一种环境异化与教育引导的渗透,当所有人都被整个不安的社会环境所裹挟,那孩童视角便更加残忍锋利。这部影片并没有看到,俨然是平淡而又生活化的流水账。父亲的矛盾是纳税和赌马,母亲的任务是在暴乱中教育小孩,整个家庭是游离于斗争之外,外界的环境矛盾中心并不是靠几场骇人听闻的教父演说的戏码就能阐明清楚的。
演母亲的演员有点像莫妮卡·贝鲁齐和苏菲·玛索的集合体。
有詹米多南就是烂片无疑。
同样是讲成长的故事,美国的成长和日本的成长就是风格迥异啊哈哈,挺喜欢这部的调调的,镜头感太棒了,小朋友的演技也很牛逼
很轻松很愉悦的电影,讲述在动乱中小孩子的快乐。即使是最混乱的时期,小孩子的世界也是单纯的,没有立场没有抗争,只有喜欢的小女孩和懵懵懂懂。其实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用黑白,即使是讲述回忆也不代表回忆就要是陈旧的颜色,倒是黑白的主色调让电影播放时的彩色pop out出来,感到了光影世界为肯尼斯布拉纳的触动。而且黑白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太美了,贝尔法斯特的街头也那么美,这是他写给过去写给家人写给故乡的情书。
Belfast 贝尔法斯特 11.18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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