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法国社会是分层的,年轻人有光明而无前途,悲剧收场
感想是,不要和依然秉持当年的三观的人们混在一起...
亮点全在原著文本和旁白了——因而我只觉得巴尔扎克好厉害,却并无导演什么事。
巴黎是流动的盛宴 这部电影就是盛宴的终末 揭示了浮华下的虚伪与残酷 他的品质,梦想,本性以及自我随着时间一起幻灭 整个地球就是一个牢笼 巴黎或许是枷锁最繁琐也最缥缈的一座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资本的世界,都是玩物,有权有财,才是赢家—导演李玉超
旁白过度了吧,想说的一切都通过旁白念出来,影像表达的东西就大大削弱了,不过整体还不错,很好看就是了。多兰非常帅!
五星给披萨和Coralie(和crêpe(虽然没吃
是为被纸醉金迷的社交所裹挟的人拍的,为让文学成为一块卑微的踏板的吕西安们拍的;也是为菲茨杰拉德这种人拍的,本可以“回归写作,回归他自己”,身体却被泽尔达所占有、被疯狂、失控的派对摧毁,他的灵魂并不属于文学。藏在故事背后的内森拥有真正的文学之眼,冷静地审视喧嚣与沉沦,“我想到了所有那些在觉醒之后,必须找到内在力量的人”:文学家不是记者,记者是语言的零售商、词语贩子、艺术家和公众之间的经纪人;文学家不是供职报社、出版社的掮客,“在巴黎,要生存下去,要懂得和纺织大亨们分享自己的女人”,不是那些见风使舵、是非不分的生意人;文学家不该是保皇党和自由党眼中的一张选票,不该向贵族的封号低头、也不该辱没爱情的庄重。吕西安曾形容卡洛琳,“她穿一双猩红色的长袜,有一张初恋的面容”,仅在那一刻他与文学擦身而过。
又无聊又长,坐不住了我去隔壁传场看了一半。不要浪费您的两小时生命,除非你是哪种以为看个这个你就了解了journalism或者可以有个good laugh的。
溢出的配乐和剪辑倒和故事的基调很搭,刻意的轻佻也不失为成功的改编。
Lucien本来要讽刺一本书,然而在他看完书后,说"我无法诋毁这本书,它有着力量,感情...文章inspired,sincere,never conventional."
興衰史的敘事感很流暢 文字的書寫以及編輯室猴子鴨子的混亂感很中我的命門了 一方面也是我欽羨的世界 瘋狂恣意隨性 掌握筆桿的人有話語權(想當一次惡勢力XD)but希望大家真的 一個半小時能講完的話不要拖拖拉拉講不完帶壞節奏
虽然是200多年前的巴黎,但当时的规则同样适用在当下,不愧是BALZAC的名作
一个城乡结合部青年,凭借着天赋和野心,在魔都历幻,在红尘历劫。金钱与名誉的游戏,权力与欲望的魔法,赤裸裸呈现。强盗在他们的城堡论功行赏,歌女在锦绣的舞台期待掌声。游动的笔尖投出标枪,尊严的铠甲被击得粉碎。华袍之内跳蚤密布,面具之下包藏祸心。满堂猪狗,走兽活猴。哗啦啦大厦倾,俱尘灰满面,断壁颓垣,残肢哀嚎不忍听。
电影只是拍摄出粗糙的框架,和情节,而原著是将十九世纪王朝复辟时的巴黎中的政治,宗教,人性,生活,爱情,活灵活现的描写出来,什么是阶层的差距,什么是贵族,什么是现实世界的规律,其中都有答案。
上百年来,作者反映和揭露的残酷而复杂的现实社会问题却依然存在
好帅嗷嗷嗷,进度条撑住啊啊啊啊啊,前方高能细细品味 ,你看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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