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时空的对话QAQ lmm讲故事永远会用喷薄而出的丰沛真挚的情感把观众淹没,这种剧场和生活线串起来的讲述方式我也很喜欢,自然流畅也带有更多戏剧本身的张力。加菲的演绎太戳人了,数不清的彩蛋像是集体给宽街和剧院(桑爷爷)的一封情书。特别是看到结局就好希望Larson也能看到这部片啊。
「音樂劇」部分密集但印象深的音樂卻不多;「電影」部分的劇情和拍法都乏善可陳,ending的友情線高潮顯然比整部戲的愛情戲要可觀得多。整部戲主要靠剪輯上舞台與戲劇的對切塑造節奏,相信做成舞台劇其實會更有感染力。
乔纳森也是幸运的,有流星划过夜空的绚烂。
All I see is a white man whining about his life. :) He treats his girlfriend bad and he treats his gay friend bad.
作为LMM的处女作完成度很高,加菲的表演飞跃令人惊喜,确实是对标爱乐之城的电影,一样拍三十岁前年轻人追梦的处境,一样有很多对于经典的致敬,也……不得不说,一样的通俗,感染力来自于故事外部而非故事内部。爱乐之城的感染力来自于观众自身经历和情感的代入,而这部则更针对本身就对宽街有情怀的音乐剧观众,剧情和人物本身有很多单薄的、甚至是悬浮的地方,脱离了更为真实具体的挣扎(譬如90年代艰难的LGBT运动,包括舞台上的和舞台下的),显得中二有余但悲壮不足。
不是我的菜,跟la la land比不是一个量级的。歌很一般,没啥记忆点,调度也没亮点,林的《汉密尔顿》我就不感冒,这部也一样。
对加菲刮目相看,他竟然把JL演活了,让我看到一个苦苦挣扎的天才的喜怒哀乐。Larson到死都没有看到自己的大作搬上百老汇的舞台,但是他的Rent改写了百老汇音乐剧的历史,也是当年我大学时期一群志同道合好友的精神激励。Lin-Manuel复原了当年Larson表演Tick Tick Boom的场景,表演与现实交织,以一种现代音乐剧电影不浮夸的风格将大时代与小人生的冲撞表现得不动声色。我不是一个会被情怀拐骗的观众,这绝对是一部可以成为经典的音乐剧电影。
好听好看又有新意。已经难以归纳类型了,但就是这种打破类型和结构限制的叙事方式,另观众的代入感更强,能够完全被情绪所沐浴。在两个小时的市场内仿佛走完了男主角的一生。加菲完全值得一个影帝提名。
生活和舞台的虚实切换非常棒,浓缩了生活流,也渲染了情绪。而且作为歌舞剧来说,歌是真的都好听。
歌舞片+传记的结合,做到一些很有趣的段落,比如餐厅+交响乐,吵架+牛仔乐,试图用一个音乐剧讲述了他一生里的朋友
3.5分。好就好在剧中大量的独白,但相比于爱乐之城差的有点多。音乐并不出彩,故事普普通通。
歌舞片,没什么亮点,创作者就是不停的写写到能被看中为止,然后继续写
以为讲电影,其实是传记
对音乐剧也谈不上兴趣
厄不巧最近看了一个有广告潜力的穷艺术家的故事,相比之下对挣扎的还算有良心的穷人的描绘都无法共情了(推荐我音乐剧的好友邻可以消停了((
《斯通纳》中的melody——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在剧中流淌。好听好看又好玩😄
完全没有认出来venessa,想想歌舞青春都是高中时候看的了。非常纽约的musical电影,故事比较平淡但是感觉演员唱跳都很好,就是歌曲都没那么好听
要歌舞有歌舞要节奏有节奏要故事有故事要感动有感动。创作者对自己的掏空和压榨,永远震撼
艺术的职业道路太难走了,经常需要在追求艺术和追求面包的路上反复纠正,才华不仅重要,还需要制作出符合大众口味的商品,好不容易做出来有可能命都快没了!生命有限,才华耗尽,创造的激情不能磨灭~
①再过八周我将满三十,比保罗在跟约翰列侬写最后一首歌时还要老,我父母三十岁已有两孩子与稳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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