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真没什么可取之处,倒是觉得多南在片里莫名有种收敛的性感。
别扭的像是一个大人刻意学小孩子说话。如果是主观私人回忆,为什么讲述视角通篇都没落在小男孩身上?如果是客观历史映像,那全片无所不在的仰拍镜头是在卖萌吗?
3.5星。很《罗马》,但绝对逊于《罗马》。小孩很可爱,以至于整部影片都随着小孩的视角可爱起来了。
其实对于有的人来说 幸福就是阳光 音乐 舞蹈和啤酒 本来就不需要什么“深刻” 那又何必煞有介事的加上这么多形式外壳呢?从开片的第一场暴动炸车开始其实在影像上用黑白就大可不必 而所有的情绪段落都来升格加大段配乐真的充分暴露导演对电影艺术的“粗通皮毛” 唯一可称道的是演员出身的导演对几名老演员的镜头表现尚对得起演员出身 但动辄怼脸的特写也同样令人出戏 学习了几部经典影片就不列举了 拿它跟《罗马》比真的有惹到我
女主长的像朱丽娅罗伯茨。人很少一辈子生活在某个固定的街角,多多少少要搬个一两次家,对于一个小男孩来说,最重要的教育是勇气,无论是《双虎屠龙》也好,《正午》也好,这些小男孩在电影院观看的电影都在教会他人有时候需要迈出勇敢的一步,其实没必要做成灰白的,开头彩色的不挺好看的么
不同于罗马的审视,只是一个小孩子的回忆。另外妈妈为了教育孩子带孩子回被looting的商店这种行为只能让我送上一句sb
真没什么可取之处,倒是觉得多南在片里莫名有种收敛的性感。
洛哈特教授版《罗马》,故乡与童年牵扯着每一个人,在纯洁的孩子间的爱周围环绕着成长的二元论。可惜太急于叙事,缺少情绪晕染的瞬间,直到最后那个慢镜头与几句寄语,诗意才缓缓流露出来。
每一首都那么应景又动人心弦。笑、泪、爱、离别都揉进了琐事里,这是导演童年的创伤,也是他在这个分裂混乱冷漠的世界里,送给观众的礼物。那份浓浓的乡愁,对故土的依恋,对往事的回忆,以及电影带给自己的幸福感,却永远不会褪色。
饰演小男孩的裘德修与饰演父亲的杰米多南两个人的对手戏拍的异常感人,黑白影像反而显得更加隽永,非常讲究的美术和摄影,配乐也恰到好处。不抱任何期望,却发现更多的感动和惊喜。
彩色会让故事更生动,本来就是个活泼的故事和背景,就没必要去用黑白。何况你的配乐还那么流行。
《贝尔法斯特》有着十几首动听的BGM,在轻歌曼舞中唱尽爱尔兰人的乐观幽默、执拗坚强,道出他们的心酸与不舍。
刚开始的调度让我想打一星,和罗马比就是个渣渣,后面统一的孩童视角,离开故乡的情绪也能让人感动。最大的收获就是发现性感的多南也会演戏了。但是仍然在提名里是最差一级的,比理查德好那么一点
真没什么可取之处,倒是觉得多南在片里莫名有种收敛的性感。
每首歌倒是恰到好处,不过好散啊 也没法让我共情……
太装腔作势了。又是总往演员脸上怼着拍的大特写镜头——“催吐镜头”。垃圾导演浪费优质演员。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同时能明显感受到喜欢与不喜欢这电影的地方,故事很走心,这个原创故事很棒,是一本优秀的剧本使然。然而又能感到有目的性地过分炫技,太满当变得溢价。或是剧情转折快,有些东西立体了,有些又有点赶脚。但对于奥斯卡来说技巧多未必是坏事…(7.5分)
“我曾经认为可以直接进入荧幕,去看看那些奇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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