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鲍比(乔恩·费儒 Jon Favreau 饰)是一位热爱拳击运动的健壮男人,白天,他在建筑工地搬砖,晚上,他回来到夜总会,担任自己在那里工作的女友杰西卡(法米克·詹森 Famke Janssen 饰)的保镖,与此同时,鲍比还在为黑帮大佬麦克斯(彼得·福克 Peter Falk 饰)打工。
  鲍比非常满意现在的生活,虽然穷了点,但非常的稳定,可是鲍比的朋友瑞奇(文斯·沃恩 Vince Vaughn 饰)却不这么想,他一心想要进入黑帮,过上翻云覆雨妻妾成群的生活。在鲍比的介绍下,瑞奇加入了麦克斯的帮派。一天,麦克斯交给了鲍比一个重要的任务,命令他前往纽约,就这样,鲍比带着瑞奇一起上路了。

评论:

  • 曹紫雪 0小时前 :

    冲着坎妹看的 好家伙就打个酱油 能别这么扯淡吗 这片主要告诉我们疲劳驾驶使不得是教育片

  • 潍锋 4小时前 :

    这种陷入阴谋的倒霉普通人冒险故事好像也没啥新鲜的,但是这些主角居然都挺能打。

  • 曼梓 1小时前 :

    这男的真的看的人火大,女主闺蜜也是咎由自取,最后只剩女主也好。

  • 雪雪 5小时前 :

    不过里面有一些画或者艺术品或者照片倒是很赞,像是放在柱子上用身体做章蓝色印记就很美~

  • 锦婷 1小时前 :

    印度可以拍,韩国可以拍,就_____不能拍

  • 格呈 1小时前 :

    个人评分6分(主观影评、不喜勿喷)

  • 柔凯 7小时前 :

    但 你怎么下去呢?

  • 郸芸儿 7小时前 :

    拿“攀岩”来演逃命的题材,非常有趣。但是受制于成本的原因,观感跟《徒手攀岩》比起实在是差太远太远,太多的局部拍摄,减少大量的俯拍来掩饰资金不足的问题。带来的问题就是视觉不够刺激,还有真实。感觉就是单纯在墙壁上做动作的感觉...有些桥段有种为了演而演的感觉,还有一些行为逻辑有些硬伤...为什么非得要攀岩来逃命...为什么非得要为了真相摄像机非得不肯跟对方...有点无语...凑合吧,只能说还行。

  • 钞元彤 3小时前 :

    渣男消失前的剧情有cmbyn的味道,后面开始狗血剧情

  • 菅思怡 6小时前 :

    人心还是挺坏的

  • 空琼诗 6小时前 :

    画面很美 但是印度拍这个题材的电影 还是欠很多火候

  • 萨良畴 8小时前 :

    印度不仅有商业同影片还有文艺同影片了 镜头语言很美

  • 菲萱 5小时前 :

    P.S:无意冒犯,但男主真的让人磕不起来…

  • 疏宾鸿 4小时前 :

    爱情是一种习惯,习惯结束了,生命就结束了。

  • 缪晔晔 8小时前 :

    全程震惊于男主的心狠手辣。女主挺漂亮的,就这样。。。

  • 驹咏德 8小时前 :

    很美 未曾见过的印度 /不要跟情人谈未来。

  • 锐虹雨 3小时前 :

    没颜值,没有支撑我看下去的点,这家算是富人阶层了,可以玩的细腻又高级。

  • 象玉泉 5小时前 :

    可以一看。冗戏多了些。坎妹出场10分钟旅了次希腊游,男主停车场惊人一跳莫不是看了蝙蝠侠黑暗骑士?后来男主一想自己单兵作战这么厉害不如去当特工,于是这片就叫信条前传:how to be an agent

  • 邢向南 3小时前 :

    这水平5.8差不多。这个故事即使拍得再好,估计也不会很高。

  • 漫栀 0小时前 :

    前半段男主非常主动(不太喜欢这个时候的男主),是两人某个艺术的契合点让彼此看到了自己的灵魂,后半段迷幻一样的情节,无缘无故消失还是在和姐姐私奔后消失。后半段情节有点掉尾,但喜欢男主的一个转变。离开老师那段彼此拥抱哭泣,此时只有这两个人是真正互相理解对方的,渴望能找到志趣相投,可以找到迷失的灵魂。也许最后男主最后找到了迷失的自己,虽然痛苦但把刻骨铭心的爱恋写成了一本书:To The Man at the 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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