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兽师戴维•胡佛(Dave Hoover)、园艺师乔治•蒙德卡(George Mendonça)、鼹鼠专家雷•门兹(Raymond A. Mendez)、机器人发明家罗德尼•布洛克斯(Rodney Brooks),这四个看起来全不搭调的人被聚集在同一个影片中。他们畅谈自己的人生、工作以及点点滴滴的感悟,这四个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行业,隐约却又有着些许关联。
本片荣获1997年波士顿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纪录片奖、1998年弗罗里达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纪录片奖、1998年独立精神奖真实奖、1998年堪城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纪录片奖、1998年美国国家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纪录片奖、1997年纽约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纪录片奖、1997年得州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纪录片奖。
无功无过。司法公正正是目前香港社会所需要的。
在本片中出现的黄金配角廖启智和曾江都已经去世了。
大概知道想拔到一个什么高度,但真的不行,讲故事很一般啊,廖启智遗作,有些唏嘘,打三星。
香港电影现在都这么无聊了?!这不是电影,这就是一部普法宣传片啊!看着电影里一个个衰老的戏骨挤着眼角皱纹,弓着背,眼神不再犀利,满眼都是疲惫和与这个世界的和解,不禁感慨英雄迟暮!香港电影除了老戏骨和粤语的躯壳,灵魂早已经灰飞烟灭了。。。
为了廖启智而看,电影里面有好多“熟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印象最深是那个拿着秤的蒙面女神。“宁愿放走十个罪人,都不要冤枉一个无辜的人”,谢谢,我记住了。
理解为啥不上院线走网络了,真的就跟闹着玩似的。毫无悬念毫无紧张感,故事写得小儿科,制作个方面都差很多。
没有预期的那么烂,看的粤语版,还是比较纯正的港味的,节奏其实还可以的!这类片没必要深究,差不多就行了!
还好吧,律政强人电影版。方中信怎么又年轻啦。曾江更老啦。智叔还是那么好演技。
很难相信,曾经英美法系最注重珍贵的程序正义的香港,最终选择了这个解决方案。可见,真的是,末法时代了。 学法的人一声叹息。
好平淡如水的香港律政片。。。唯一要说的是,如果凶手杀的不是富商的女儿,这个案子是不是就真的成了冤案了,有钱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呗?
剧情本身的悬疑色彩较弱,对于如今的观众来说,30分钟内猜到凶手毫无难度。但是本片当然也不会是将重点放在这里,而是从无数庭辩剧就一直讨论的话题,“法律到底是不是在维护正义?”律师是要维护公平和正义,还是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这个话题我早已有答案,也许每个人都有答案。
很少看到方中信笑,嚣张还是很嚣张,财团同正义作斗争,
杀人的那幕戏也太水了,最后法庭的戏也很拉胯。
这部案件调查电影已经非常优秀,但破案的诡计设置还是显得如此取巧,简直如坐火箭一般直奔结局,让人觉得超不真实。可见诡计设置有多困难。
垃圾玩意,一星给智叔,弹幕说兰博基尼的那个傻逼你出门小心被车撞死,老子第一个给你烧纸!
可总是有些时候回头一看或者某个身边的初生牛犊刺激让你又深深思考。
6/10。不知道摆了两年到底剪了多少,但总体完成度还是太tvb,相当浪费方中信,智叔甚至家乐的演技,逐场戏计算是好看,拼在一起令人失望。
三星半吧,因为故事情节基本和猜测一致!没啥难度!但是不知不觉就看完了,另外方中信也挺帅的。
老演员越来越少了
想通过加厚主角的背景故事和正能量的法律理念来丰富整个故事 但实际上依然摆拍和形式主义严重 案件的推理和审理像小儿科一样 人物的塑造也极为平面单一化 更别提整个推理过程极为勉强且毫无逻辑 可惜了智叔的最后一句银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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