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记忆!完全没有抓住这个主题,利用好,会是一个很精彩的电影,但是本片只浮于表面了,如果不是连姆尼森+莫妮卡贝鲁奇,我都不想看,老爷子感觉被电影榨干了,已经拍不出精彩的动作片了这部电影其实可以走点心,可惜啊!
一部好的电影在前两分钟不让人失望,前五分钟不让人烦躁,前十分钟一定让人想继续看下去
好了,这下不营救了,因为全死了。动作不够爽,悬疑不够迷,结局更是莫名其妙。
连姆大叔救了一圈突然发现最需要拯救是居然是自己。就还...蛮无聊的。
美墨黑白有勾连,立案难于上天哉。
衰老,太残酷了,每个人都得面对。
让就快老年痴呆的杀手连姆去杀小女孩,大叔哦不大爷不干了,反手帮警察把坏蛋都利索的做掉了,就这么简单,但让连姆和莫妮卡这么惨死对得起观众嘛,我好几百个片子没看立马就看这部,结果女神被割喉了,过分。
16-40美国《记忆》
男主本来有多次机会可以生还,甚至说可以带着一块黄金离开,可在贪婪和人性的阴暗面下,又有谁能抵抗住诱惑?
最后的结局太爽片了……年老的liam,打戏异常吃力,看得心酸
多年的老辣杀手会因为对方是个孩子就心慈手软,这个设定就属实荒诞不经而且透漏着一股子当婊子立牌坊的味道,根子上味道就臭了,那后面的可看性也能想象了。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80岁的坎贝尔姥爷、70岁的连姆叔叔、快60岁的贝鲁奇老姐姐、55岁的盖皮尔斯大叔,真的就是部老爷车一般的动作片,双线叙事结构避免影片出现直接崩盘尴尬,但糟糕的剧情走向就像几位主创拍不动了一样,不禁使人发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啊电影人,草率收尾的结局更让人暗想若时光倒流十载这该是部好看的电影吧。
连姆·尼森自飓风营救1之后开始狂拍类型片,结果一片更比一片烂。身手早已不再矫健,所谓的特工片,实际上已经接受不了他缓慢的动作。
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财富和荣耀 有人性的贪婪 还有倔强的骨气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比我想象中的好看多了,结尾是情理之中,又是意料之外。我给7分。
老套,但几位老戏骨还是贡献了不错的表演,至少让人有“不让美人见白头”的感觉。
衰老,太残酷了,每个人都得面对。
对记忆这个主题诠释的并不是很深刻……反而更多全是尼森大叔70岁高龄那迟缓孱弱的身手和老套缓慢又无聊的叙事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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