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能吃十斤米饭的大胃王被网红公司老板慧眼识珠,签约成为了头牌主播,从此走上更加广阔的吃货之路!但怎么回事,传说中冷酷无情不近女色的总裁天天说要请我吃饭,竟然还说要养我?等等!他...这是喜欢我吗?吃饭篇:王大未:“嗯嗯,我就是现代版的灰姑娘,你看我可怜的,天天吃不饱饭。”丁沐谦:“有你这么能吃的灰姑娘吗?这都第十个猪蹄了。”王大未:“人家饿嘛!灰姑娘就是因为长期吃不饱,才会这么能吃的!”
7.5/10。很巧,一天看两部音乐、传记类。对比的话,一群会唱歌的演员形成的化学反应,压过了如果没有本人感人故事就会沦为普通过生平的记录。
漂亮的游泳池 source of inspiration!
滴答滴答倒数,拉森的三十岁来得太早,而他的三十六岁永远没有到来,林聚聚在音乐剧方面的才华让另一位天才的坎坷之路串接着倒数时刻的演出美妙地呈现出来,当然要算上加菲无可挑剔的表演,八年熬出的傲慢进不了百老汇,那就潜心创作下一部剧。
毫无亮点。加菲的表演很卖力,但给人的感觉更像是自我感动。
看到好多音乐剧大佬的客串。剪辑很好,音乐的表现力也挺有想法。加菲真的能唱,有点意外。
生理共情的结果就是眼泪更加充盈,要比情感来得快得多。怎么没人夸凡妮莎,又美又会唱,爱了。
表演夸张,容易出戏,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你这是部音乐剧,然而我甚至已经不能被这样的「城市逐梦记」打动了……even though it was adapted from a true story...
音乐剧的流畅被碎片化的倒叙打乱 感觉既享受不到叙事的节奏也享受不到音乐的快乐
不好看,啰里啰嗦,小资的自怨自艾,无病呻吟,典型的为赋新词强说愁。我不是太在意主角的样貌,但是为了政治正确,女主太丑了,还是黑人,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和Whiplash之间差100个La La Land
乔纳森的经历让人心碎。八年时间潜心创作,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但他从没放弃过梦想,拼尽全力地燃烧自己,只为了触碰心中的那道光。最终,凝结了他一生心血的《吉屋出租》成了百老汇史上最著名的音乐剧之一。然而,就在这部剧首演前一个月,上帝无情地带走了他,他才36岁都不到啊……
"you start writing the next one, and after you finish that one, you start on the next, and on and on, that's what it is to be a writer."
over and over
勇敢去爱
普通影迷打3分,theatre goer給4星。LMM導得算ok,除了情節有點散,技巧有些粗糙,但勝在情真意切。熟悉的RENT音節只從琴鍵傾瀉一小節,非常克制。我愛Joshua Henry~
歌曲的旋律不错,但歌词更像口水歌,至于人物原型,由于对舞台剧零认识,艺术家的悲歌,作品都是创作者死后才能发扬光大,身价倍增,因为已绝迹!
片子看着很过瘾,音乐都很有力,词儿特别到位,好朋友迈可那段看得眼泪汪汪。加菲演的好卖力!后来一搜发现,Jonathan Larson得了个怪病英年早逝,可惜!
针的滴答声贯穿全片,营造出一种无法挥散的焦虑和紧迫感,是年龄焦虑,是创作焦虑,人终有一死,我们应当用有限的时间做什么?
好的音乐剧画面感和音乐融合在一起真的让人内心一颤,跟着感动起来。#既然Emma和Andrew都会唱,昔日的cp有可能再合作吗?#
最后有点感人,加菲老了但露出脆弱一面的时候还是像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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