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拍街头的戏份就败好感,滥用镜头和剪辑的结果就是乱战只剩下「乱」。从中看不到任何作为导演存在的有效调度,走位混乱到捕捉不到任何镜头语言的美感。所以选择制成黑白电影同样也是这类问题。意义何在?纯粹为了所谓的追忆而凹出故作高级的质感?还有,请放过《罗马》。
和我唯一的共鸣就是我也要举家搬迁到月球,妈妈领巴迪送洗衣粉的举动可以看出信仰的力量,只是剧情上又显得那么刻意,个人推测本片在奥斯卡可能雷声大雨点小,最后分享结尾的话,致留下的故人,致离开的游子,致所有迷失的人
在那个世界流动并未如此之快的年代,离乡是一件如此令人惆怅的事情。
和我唯一的共鸣就是我也要举家搬迁到月球,妈妈领巴迪送洗衣粉的举动可以看出信仰的力量,只是剧情上又显得那么刻意,个人推测本片在奥斯卡可能雷声大雨点小,最后分享结尾的话,致留下的故人,致离开的游子,致所有迷失的人
一个在老家的家。两兄弟,有一个大很多的哥哥,妈妈养大的,爸爸在伦敦上班,每2周回一次。故事只在这条街上,每天放学可以去爷爷奶奶家,每天上学会路过倾心的第二名女同学家,这条街被天主教徒骚扰。
不是添加了黑白滤镜就是有年代的感觉,至少我看着这街道和布景实在太出戏了。
A bottom-up approach to paint the conflict. In broad strokes, the story shows the things that matter to people: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neighbors, moral integrity, the class/financial struggle, romance untainted by arbitrary divisions. Peeling away structural intellectualizations, we're left with tender feelings for those who made difficult choices.
这是试图用《罗马》的方式来拍《乔乔兔》吗?但是思想深度以及感染力不及前者,孩童视角的天真刻画得也不如后者。整部片子很矛盾,在孩童的天真与幼时的伤痛两个区域反复横跳,导致不知道其究竟想要表达何物。
居然有人拿这部片子和罗马比,完全是两个地域和冲突背景的东西,而且此片的质感不强,做成黑白格调没什么意义。贝尔法斯特把那种对立表现地很弱,甚至没有表现对立面,主要刻画的是更让人不安的内部矛盾。因为各种原因背井离乡的故事很多,但贝尔法斯特并不出色。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很私人化很真挚的故事。但,或许是受限于时长的原因,很多东西都不清不楚的带过去了。母亲这个人物因外部环境的影响而转变略显突兀,原因出在构成外部环境的这场暴乱本身的描写太过欠缺,难以让人信服。比利像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强盗A或者劫匪B,感觉这场戏和开头的暴乱戏的顺序可以换一换。故事线捋地不清楚,把握不住节奏,继而导致抒情的时候只能见缝插针,
不太行,演员很卖力,但是剧本不行,不知道怎么拿的提名的
“故乡”和“他乡”是组相对的概念。在祖父去世前,巴迪眼中的“故乡”只是贝尔法斯特,“他乡”是除了贝尔法斯特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当祖父的离世让巴迪看到了生死,“故乡”与“他乡”的意义也随之的分别扩大至“生”与“死”的层面,也许因此巴迪才能平静接受了离开贝尔法斯特的事实,也许巴迪懂得了,只要心中永恒怀揣着对故乡的记忆与怀念,“故乡”就永远不会远离、不会消失,所到即故乡。
漂浮的情感,Too much songs。donan的男配Buzz我不懂。
总体来说电影很一般,黑白电影这种怀旧的形式因为色彩其实看起来还是挺闷的,场景因为灰色调的原因很多内容会被忽视从而显得简单。离开故乡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或者本地无法生存需要逃避,或者他乡有更好的远大前途,但是家乡总有让人留念的地方和记忆。电影是一个北爱尔兰的城市,对于这个地区我们确实了解的不多,女主角犹豫不肯离开时说熟悉这里所有的街道,这里所有人都认识他们及孩子等等,虽然街道正在因为宗教信仰发生巷战乱哄哄,但是她还是对于离开熟悉的家人和习惯去闯荡外面的世界内心是不安的。很多移民前的心态似乎都是如此的,当一个人足够自信强大时,就像里面的男主角,他会勇往直前。孩子,总会是又可爱幼稚又很容易盲从的,时常让人哭笑不得,小小年纪对于喜欢的女孩行动很努力就很赞,小男子汉的感觉,大概是电影里最有意思的亮点
导演的童年自传故事,能看得出来对故乡的怀念与依恋之情,但整体的故事还是过于平淡,中间叙述点太多了,有点杂乱,并没有抓住中心来讲,复杂化了,比起相同类型的「罗马」来说还是差点火候。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名为故乡的城……怀旧感赞,摄影赞,构图赞,演员赞,配乐赞,剧本赞,但肯尼思拍得并不赞,过多自身经历的情感投入让他无法拍得更好,细节决定成败,但这部电影的细节严重缺失,人物塑造都是佳句无佳章,很多本可以更好的片段都可惜了。承认质量一般,不过我个人很喜欢,爸爸的歌喉,妈妈的泪水,奶奶的眼神,爷爷的台词,每一个都狠狠地击碎了我的心。7项提名,看好原创剧本,是个好剧本,不过能拍的远远比这更好。
走出去或者留下来的抉择是很多人都做过的。虽然那个时代那个地方离我很遥远,但是这种抉择的艰难还是很能共情的。
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属于导演很私人的回忆 黑白的画面 小男孩穿梭在时而平静时而硝烟四起的街头巷尾 被时代推着走的孩子在意的仅仅是见不到心爱的女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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