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剧情拍摄的一周时间串联起两位公众人物的时代画像,婚姻危机,政治立场等剖面,看起来好像真的面面俱到,有争吵,有和解,有猜忌,有怀疑,也有女性主义的抒发片段。但真就流水账啊,艾伦·索金这两次的本子总给人一种争做三好学生的中等生,你看得到他真的有在努力诠释一个“圆形”,但却抹不掉那种努力中的刻意,你说他无聊,但他又表现的这么上进,而这种刻意就让人莫名没有好感。相信这样的“学生”,每个人的中学时代或多或少都曾遇到过类似的。
抛却所有的电影技巧,这个故事看的人很伤感…一个如此丰满的女性角色和Nicole are lucky to have each other.
p.p.s.妮可·基德曼的表演值得她所获得的奥斯卡提名。
我打包票那些在评论区给了三星以下(包含三星)的人,都是在开头纷繁登场的人物、喋喋不休的台词和机关枪般的语速中选择了放弃观影或者2倍速。而当你真正静下心来,一字一句的把它看完,你就会感叹艾伦索金如此的才华、Inco传神的表演和整片几近完美的电影结构。最后的那一幕的处理几乎可以封神:当德西的电话那头接通了胡佛,当露西拿出第二张手帕,当第一版本的镜头在她逐渐凝固的表情中定格且永不再来,你便会明白索金派电影艺术表达方式的精细与智慧。年度最佳电影候选,Inco和Jav最佳候选,最佳原创剧本候选,颁奖季等着瞧。
在当今流行的女权或者说女性主义里,相当多的作品是以一种男女对立甚至是男性犯罪的角度来描绘的。鲍尔有才又有勇,尤其是在丈夫帮她解决“共产主义分子”身份时,她还是冷静克制的直面丈夫,告诉他自己发现了他出轨的事实。在那个年代里,女性的能力无法得到完全展现,就如同她改的未播出剧情,但在婚姻中,决不妥协。
我喜欢这部电影。
索然无味,现在奥斯卡表演奖已经撞成这样了吗……刚看完塔米费夫妻俩的电视台故事,又要看里卡多夫妻俩的电视台故事,天天看真人传记片,我吐了呀。而且还都把演员特效化妆得怪怪的(还是妮可是填硅胶填的??脸僵得跟蜡像似的,吓人),影帝影后是cosplay大赛??打乱时间线来回闪回,拎出传主最drama的三个事件(党员身份传闻、孕期拍戏应急处理、男方出轨),但艾伦索金还是那个问题,台词太过稠密乏味,他自编自导的观赏性就更弱了,累的时候是真不想看这样片子
看前半段叙事手法有点像《曼克》感觉,一度因为超密集的台词量让人昏昏欲睡。关键很多梗不懂。但中后期所有的铺垫都汇聚起来,真的有意思,加上妮可在厚重化妆下依旧能打动人的演技,这片应该不止三颗星,加上妮可脑残粉buff,四星推荐。
3.5 题材从律政来到社会,同样的台词密度就会稍显紧促,再加上过满的主题,让电影更显的节奏失控。我可能第一次欣赏到了基德曼的表演。
剧本太长了,闪回没有必要。妮可演的很努力,但是她的戏被其他演员吃的七七八八。
建议将“不能为冲表演奖拍一部无聊电影”写入学院指南。
《茉莉牌局》就觉得艾伦索金的导演能力不行,这部影片来看简直是灾难。那么满的台词,为什么能让每一个角色都唠叨得让人生厌啊…
故事本身很动人。比的电影都是考验听力,Sorkin的电影都是考验阅读速度。看完之后还是要感叹Sorkin他父母在Sorkin他小的时候没有因为他比刘星还刘星而打死他足可以获得年度优秀父母的荣誉称号。
看了好一段时间才入戏,太多的繁复台词了,让人很难静下心来,也可能是文化差异?婚姻与忠诚,家庭与事业,意识形态与命运,包含的内容比较多,但是主题还是婚姻忠诚和女性需要更加独立。妮可演的不错,只是看起来那么年轻不太真实。巴登和西蒙斯等一众老戏骨演的也不错。
Javier Bardem真是太有魅力了!想说的过多,一股脑塞进来,又是熟悉的多线程叙述,但Kidman的脸显然已经让人无法分辨出时间差,简直不敢相信这是Sokin的剧本!
Lucille真的是那樣嗎?令人厭惡至極。
5分,很乏味,温吞水的剧情,不了解一点背景更觉无聊,明明是大事件啊!妮可的扮相也很不舒服,我总是以为她为了贴近原型脸上贴了胶水。
too much info yet quite messy⋯ the atmosphere just doesn’t match how all the hidden info needs. Bardem deserves a better co-lead. And Aaron please, please try not to put this much lines next time /_\
同为传记片,起码比塔米菲好得多,不管是摄影还是服化道都很用心,妮可穿着白色西装脖子上戴一朵玫瑰花的造型太惊艳了。
非常好,尤其对比同样的关塔那摩题材(所以加一星,应该算7.5),终于涉及酷刑(或者杀人)对人的彻底毁灭,不仅是被折磨者,折磨者察觉到自己的身份和行为后,同样也会被摧毁。酗酒自杀和日复一日的赌博都是同样的行尸走肉,除非他将责任推给不可抗力,但这同样也是个人灵魂的毁灭。要说什么不满的话,和解没有呈现出足够的力量,除非强调黑皮肤的意义。另外,不知为何让我想起《在巴比伦》,但巴比伦美得纯粹,这里被灯光点亮的城市论画面而言太丑了,只要想到这一片紫红灯光就头皮发麻,但又电影意义上的很美,奇怪的感觉。当然眩晕的灯是美的。能找到让这种灯光呈现出美的方式,应该归功于导演和摄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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