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述生活在印度的一个英国家族剧团。他们在城镇和乡村间巡回演出莎士比亚的戏剧。透过他们的旅程,观众可看见印度的面貌在不断变化,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印度王公变成了酒店老板,体育运动变得比文化活动更重要,传统剧院被宝莱坞电影所取代。影片改编自Geoffrey Kendal和他女儿Felicity Kendal的游记。
导演:James Ivory《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此情可问天》
获奖:1965年柏林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
A musical about making a musical
7.9 剧本结构的起承转合做的好,罗莎这个角色做的漂亮,迈克也是他的灵感缪斯,斯蒂芬稍弱。最美场景泳池里的音符。当然此片还是不如爱乐之城,主角的还原度没有那么高。
不熱衷音樂劇,也不關注百老匯,很多隱藏彩蛋get不到。當勵志故事看三星半。
不跟《爱乐之城》比较就还可,一旦比较就立刻千疮百孔。音乐、调度、编舞(如果有)和剧作人物一样既没有整体感也没有层次感,文本本没有足够丰富的情绪,却要塞入大量的唱段和内心戏,只会显得絮烦甚至有点傻。唯一真正让我喜欢的点是刻画创作焦虑的感觉是对的,但作为内卷时代的“后浪”看他们的焦虑真的难以抑制的有种嫌弃感。大概这位新导演以为引入同性、有色裔再来谈梦想就是跟上了时代,呵呵这不叫创作,这叫他妈的投机取巧!Shame on you!!!
我愿称之为意识流音乐剧史诗杰作 在手机上看的都想站起来为LMM鼓掌 什么时候影展能大银幕看一次啊 北京要是做个音乐剧主题影展多好😭
又是一部回溯造梦的电影 那种失重感、梦幻感才是电影的魅力所在 Jon这个人物倔强、坚持、焦虑却明确 最后看着主动示好的女友却还是目含泪光放她自由 电影里的歌曲还是非常好听的
歌舞片不会死。
不是音乐剧受众,本来想只给三颗星,翻看到一条评论,提到电影里的一段台词,“你得写下一本,再下一本…”。故事的过程和结果可能不够美好,但要学会去发现它的闪光!最后的歌曲没有音乐会那首节奏轻快,不过也有被感动到。
游乐场那一套打发开始内卷到音乐歌舞片了,卡的不是音乐的节奏,而是娱乐的爽点。可怜加菲,老天赏饭吃的少年脆弱感没有遇到真实走心的好团队;也可怜加菲,全身心交代的勤奋较真劲过度匠熏以桂椒。所谓买椟还珠的笑话还要被重复多少次?还要被笑话多少遍?
Sunday推倒餐厅墙壁那段太音乐剧了
What can you do?
30岁前夕同样焦虑过,过了也就没感觉了。不太喜欢这种剪辑凌乱、直白抒情的风格,无法沉浸,但确实看得出才华横溢
有些人来这世上就是为留下一些东西的。RENT影响了我十多年,今天看完Jonathan Larson的这部传记音乐片,把RENT又翻出来听了几首歌,Seasons of love一出来眼泪哗哗的流,音乐穿透时空带给人的力量和信念感,直击心脏。感谢这世界上还有艺术家,感谢艺术家留下的这些作品。
没办法共情,让我在纽约睡地下室我也愿意。所以没办法为了剧作者自己的小确幸而感动。
用处理舞台剧的手法来拍电影,连带着加菲也用夸张式的舞台剧状态来表演,能感受到努力但也觉得有些用力过猛,基本也是全片观感的缩影。剧中剧的模式其实有些节奏上的割裂,尤其在于主线落脚点找不准状况下;稍微了解一下背景能被Jonathan的事迹打动,但片子内呈现的效果就很cliché了。
加菲尔德演得还是挺用力的,可总觉得他还是《血战钢锯岭》中的样子,没法跳脱成音乐人。另外对原型人物Jon也没啥了解,不知他好在哪里,影片中的歌曲,说实话,没有一首好听的,都比较一般吧,难以让人感到共鸣。
不喜欢,别营销最佳歌舞片了,故事很无聊很烂,到后半段才渐入佳境了一丢丢…爱乐之城可以甩这个电影九条街。
加菲太棒了!剧本节奏非常好…惊觉奔三路上有你有我,仍一事无成,时间tick tick..生命流逝
鲜明的活着
作为拉森的第二部作品,本作的确显得很"sophomoric",它带着年轻作者常见的自命不凡,急于通过互文与经典建立关联。作品可以看作是桑爷”伙伴们“和"星期天"的合体,一方面是在处理自己的三十岁生日危机,另一方面是艺术家与现实生命间的和解。但拉森最令人感动之处是他的真挚,80年代艾滋危机和波西米亚式的生活态度毫无矫饰地流入他的作品,年轻人的挣扎以及对隧道尽头爱的渴望,都是他后来成功的原因。作品结尾处的连环why没有得到任何答案,但30岁生日钟声的爆炸性响声却无法回避,最终毫无说服力的“行胜于言”则只是无奈之举。米兰达作为宽街上新一代也是更成功的流行文化推手,对于这一切有着深刻理解。他切入这部有着明显缺陷的作品并将其面向电影媒介而打开,这样的思维体现出新一代音乐剧创作人在影像方面的长处。歌舞片看来还是有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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